解析:
烂尾楼盘的产生为众多业主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其最为显著的问题便是房贷还款压力的加剧。为了解决这一状况,业主们可采用以下三种途径申请暂停偿还房贷义务:1.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沟通洽谈:业主可尝试与贷款行进行积极商议,探讨是否可行暂停偿还住房贷款事项。若双方最终能达成共识,便可拟定停贷协议并签署执行。然而此项措施需要双方在某些方面做出妥协退让,因而在实施前需审慎斟酌;2.寻求法律援助启动诉讼程序:如业主与银行就停贷事宜久拖不决且未能达成一致协议,业主可考虑通过诉诸法律手段,以申请撤销房屋买卖协议及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为主要诉求。倘若法院法准许撤销此类合同,意味着业主此时便有资格暂停偿还住房贷款。然而,这一手段对于法律知识的掌握及处理时间成本有较高要求,因此同样需要业主慎重思考决定;3.寻求政府部门的协助和支持:业主亦可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援助申请,请求政府派出相关人员参与解决房屋交易、房贷还款等一系列问题。当然,这种做法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否则将难以推行。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