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争议诉讼期限设定在3年之内,这是对一般性诉讼规则的顺应和遵循。针对房屋买卖合同争议,将其纳入普通的诉讼时效范畴进行管理,具体的诉讼失效计算时间从当事人识知或者推断出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那一日期算起。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都有权利行使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等各项权益,但最长的时限不得超过20年。倘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已经超过了20年,那么向法院提起申诉的请求很可能会被驳回,人民法院也无法继续维护其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