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商品房出现烂尾且无法按时交付的情况下,作为业主您有如下几种途径申请暂停还款事宜:首先,您可尝试与所涉贷款银行进行深入沟通及洽谈,如果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并签署专属的“停贷协议”;其次,若您与此贷款银行未能取得共识,您有权将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有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待法院作出公正裁决后,便可以按规定停止偿还房贷;最后,在必要时,您亦可向当地政府部门求援,以期政府能协助您解决相关问题,例如房屋交付以及房贷偿还等诸多事项。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