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处理商品房纠纷方面,应当首先寻求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有关组织部门的协助。在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如无法自行达成一致意见,则可向上述相关部门提出援助,恳请其就此问题进行调解。若经过调解但仍然无法解决争议,则应依据买卖合同中的具体规定或者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共识,通过特定机构的仲裁程序予以裁决。如仲裁未能取得预期效果,最终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