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已缔结的夫妻离婚财产纠纷案件中的房产问题来说,其处理方法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首先,如果双方均主张该房产的所有权并同时表示愿意参与竞价,以达成购买目的,则法院应该予以批准。其次,若其中有一方坚定地持有房产所有权的观点,那么法院会指定专业的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上同类房产的标准进行估值,而在这个过程中,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最后,如果双方都没有提出房产所有权的要求,那么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产进行公开拍卖,并将所得款项进行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