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系指一种预先确定之性质的合同形式。从特定角度来看,此种合同亦为具备合法有效性的合约,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其内容的规定主要包括,预售方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之内,将已竣工且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房的所有权转移至预购方名下,同时预购方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部分购房款项并按照约定的日期接受该商品房。鉴于此,商品房预售合同同样具有合法有效的法律约束力,在房地产交易环节中得以广泛应用。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