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铺返租行为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范性要求。详细论述如下:(1)首先,商铺返租被定义为房地产开发商将一处商业项目进行划分,从而产生了若干数量的小型产权商铺并出售给了小业主们。此外,开发商也与小业主们签署返租协议,承诺在约定的期限内,这些商铺都将交由开发商来进行统一的营运和维护,同时按照合约时间向小业主们支付固定金额的租金作为回报。(2)其次,商铺返租对于开发商来说具有能够迅速回收资金的优势;然而,对广大的普通投资者而言,商铺返租无疑是一个极具诱惑力的商机。他们每年能获得如此之高的投资回报率,这远超过他们对住宅或者写字楼的投资回报预期。然而,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第11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用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来销售尚未竣工的商品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