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合资经营商铺引发争议的问题,其现象实属普遍。因此,当此类事件发生时,当事人应优先考虑通过协商方式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则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原告在提起诉讼时需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诉状,同时按被告人数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在诉讼程序执行期间,原、被告双方均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而法院亦会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与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