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日期起算,按照合同约定应自交房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此承担违约责任。对于经过购房人催促仍未在预定时间段内交付房子的情况,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同时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