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房产争议的事务应当采取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予以妥善解决。当事人双方需秉持公平公正及互惠互利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和解,则可以请求第三方介入以促进协调与沟通;若调解无效,可以根据房地产争议事项的具体情况,提交至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倘若仲裁仍未达成共识,则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