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五证”指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然而,如果上述五种证件不全,其可能导致以下严重后果:
1.难以获得房贷贷款;
2.存在房产被随意出售多次的风险;
3.房屋质量无法得到可靠保证等问题。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