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因集体合同而引发的争议,我们应将其作为普通的民事纷争予以处理,详细的处理流程阐述如下:
首先,采用友善协商的方式处理。在公平公正、相互信任与体谅的基础上,合同各方需要积极尝试运用协商的手段来化解争议。毫无疑问,这是最理想且高效的解决方案。
其次,若合同双方无法在此问题上达成共识,那么他们便享有权利寻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这些机构可能包括合同管理部门、仲裁机构乃至法院等。
再次,若双方均不愿接受调解,则可依据原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或在纠纷发生后签署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最后,若合同双方均未对个别仲裁条款作出明确规定,且事后也未缔结合作的仲裁协议,那么合同任何一方皆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待获得司法层面的裁决及解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