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任何针对盗窃罪提起的诉讼程序皆应遵循司法原则予以执行。首先,作为受害者或是具有公诉权的政府机构,都需要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递交正式的起诉书,同时务必附加相关的证明证实材料,例如能够证明确曾存在盗窃行为的相关证据、对被窃物品所作的价值评估以及受害方的证言陈述等等。而法院在对这些起诉资料进行仔细审查之后,若认定其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便会决定予以立案受理,并且按照法律程序展开全面的审理工作。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对案件的事实真相进行深入的调查核实,同时也会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观点与主张,最后依据事实情况和法律法规做出公正的裁决。倘若盗窃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那么根据盗窃金额的大小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会面临相应程度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