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诉讼费用的构成并不涵盖律师费。诉讼费用的主要部分涉及到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在法院指定日期内,因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及理算人员出席法庭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以及误工补贴等较为具体的支出。
然而,律师费则通常是由当事人自主承担,除非在相关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或者双方在签署的合同中就此问题做了明确且协议性的约定,即由败诉方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