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即便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亦需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完成离婚手续的办理。
其一,应事先备好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其二,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材料。法院受理之后,将会安排调解环节;若调解未能成功,则进入审判程序。
在审判过程中,双方必须针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明确表达自身的意见。
最终,法院将依据双方的意愿以及实际状况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