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私营企业未与在职6个月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那么该企业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超过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第十四条第三款,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未缴纳社保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和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费,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单位逾期仍不缴纳,将面临由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