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解除劳务关系协议后,在特定情形下依旧享有提起仲裁的权益。例如,若在解除合同时遭遇欺诈行为、受到威胁或处于不公之境地等因素影响,使得解除合同并非出于当事人真实意愿,抑或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未能遵循法定程序,亦未依照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补偿金等情况,均可依法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