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医疗事故保险理赔环节中,通常情况下需要提交如下确认材料:
首先是患者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是与该事故相关的病例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各类检查报告等;
再次是医疗费用详细清单以及相应的发票凭证;
此外,还需提供由专业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若涉及到事故鉴定报告,也应一并提交;
最后,还需提供保险合同以及正式的理赔申请材料等等。以上所述各项材料,均能有效地证明事故的真实性、医疗费用的实际支出以及保险责任涵盖的范围和界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