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特大医疗事故主要涵盖了对患者造成显著人身伤害的状况。例如,患者因相关医疗举动而丧命,或者遭受严重残疾等。在评定某项医疗事件是否构成特大医疗事故时,需要综合分析多个关键因素,例如医疗行为中的过错程度、受害方所承受的不良后果以及这些后果与相关医疗操作间的因果关联等等。通常而言,当医疗疏忽直接引起患者的死亡或残疾,并且严重干扰到患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能力之时,此类情况很有可能被认为是特大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