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原告欲主张对债务人共同共有的财产进行索偿,首要步骤便是轨道搜集繁琐且复杂的相关证据,以支持自身观点,此类证据包括但不仅限于债务凭证以及能够证明债务人夫妻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证明文件等等。进入第二个步骤,即准备起诉状,需清晰明确地涵盖关于原告诉讼地位以及被告方当事人的详细个人信息,当然还不能忘记陈述具体而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及理据等等。接下来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向具有法定管辖权限的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情况下这个管辖法院会被指定为债务人的主要居住地的所在区域的基层人民法院。在整个诉讼流程期间,原告需要全力证明在所涉债务中,债务人的配偶亦应对此负有连带责任,这其中通常包括证实所欠贷款系债权人用于满足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或用于共同开展生产运营活动等事项所需资金的支付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