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公司支付给离职员工的“n+1”经济赔偿金中,所涉及的薪酬通常是依据税前工资标准进行衡量和确定。究其原因,这是由于税前工资可以更为详尽且准确地反映出员工在工作中所获得的真实劳动收入水平。在对其进行经济补偿数额的计算过程中,我们有必要根据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之前的最后连续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为基准来开展运算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