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解雇时所获得之赔偿金数额,须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若为无过错解雇之情形,则雇主应当按照该员工在所属机构内任职的时间,每满一年后支付其一个月薪酬标准作为经济补偿;对于任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者,以一年来计算;如在职期间未达六个月,则需向员工支付半个月薪酬标准的经济补偿。
然而,若为非法解雇,雇主则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