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债务的判定标准,主要关注的焦点在于债务行为是否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并实施的,以及此项债务是否被用于支持和维持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若经证实,债务确实是由夫妻二人共同签字认可或者一方在另一方事后予以书面确认等形成了共同意志的表现所导致的债务,则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此外,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同样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的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债务,通常情况下并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上被用于支持和维护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策而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