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需确定医疗事故责任,通常需遵循如下一系列流程:首当其冲的是,患者或其授权亲属应立即向涉事医疗机构表达质疑,同时提出封存病历档案的请求。随后,当事人有权申请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由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鉴定小组进行深入评估。若对鉴定结论持有异议,亦可依法申请重新鉴定。在此之后,当事人可尝试与医疗机构就赔偿事宜展开协商,若协商无果,则可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调解申请。倘若以上途径均未能达成共识,最终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