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据相关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借款合同或借据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在此三年期间内,债权人享有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以追索欠款的权利。
然而,还需特别留意,若出现涉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例如,债权人曾向债务人明确表达了其要求履行相关款项的意愿,或者债务人已作出明确同意偿还债务的表示等,均会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