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想办个涉外离婚得准备不少材料。
首先就是你们俩的身份证,就像是那些护照啥的;还有咱俩当时挂钩的那个小本子——结婚证;别忘了还有那份书面约定啥的——离婚协议书(如果你那时候选了的话);
最后还有些能够证明我们两个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证据。如果我猜对了的话,说不定你们是去外国结的婚,那就还得多拿这份有公证认证过的结婚证明文件给人家看。而且估计还得拿出签证、居留证明、出入境记录这些来证明你或者他(她)在境外待着。不过要记得,每个地方办事儿的规矩都不一样,具体情况还要看当地的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