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民事诉讼追讨欠款的司法程序里,是否审查起诉方的资金流水,往往要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形以及被告的抗辩主张而定。若被告提出合理质疑,比如主张起诉方或许存在恶意诉讼、虚假债权等情形,认为起诉方的资金往来与案件存在关联时,法院有可能基于案件的需求来判定是否对起诉方的流水进行审查。
然而,要是案件事实清楚明确,并且被告没有提出相关的合理主张,那么法院通常不会主动审查起诉方的流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