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要查探债务的大部队通常都是由债务人、债权人、破产管理人和可能牵扯进来的担保人这些人组成的。首先债务人得老老实实地交代清楚他们欠了多少钱,怎么欠的。然后债权人就可以站出来说他们有多少钱被借走了,还能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事儿是真的。再来说说破产管理人们他们在破产程序里可是要把所有的债权都查个遍,这样才能保证整个过程公平公正。最后说说担保人,如果他们的担保责任范围内有什么问题的话,他们的债权也是会被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