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公司对劳动仲裁机构所作出之判决存在异议,欲寻求司法救济途径进行上诉,则需依照法律规定,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计算,在法定期限内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作出裁判的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在此之前,贵公司需精心撰写一份起诉状,其中需详细罗列贵公司的诉讼请求、事实依据以及法律依据等内容,同时还应随附相关的证据材料作为支持。随后,贵公司需将上述起诉状及相关证据送至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立案处理。待法院审查通过之后,将会按照法定流程安排召开公开审理的法庭,届时贵公司务必准时出席庭审现场,并按照相关规程进行陈述和辩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贵公司需严格遵守法院的各项程序和要求,耐心等待法院最终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