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女方欲起诉男方离婚,首先需准备好起诉状,于其中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离婚诉求、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等相关情况。随后,女方应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有关证据材料,向男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之后,将会安排调解环节;若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则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倘若男方存在诸如家暴、重婚等重大过错行为,女方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如此有助于女方在判决中争取到更为有利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