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无责任赔偿限额通常并非由交警队提出。在交通事故相关事务中,无责任赔偿限额往往是在保险理赔流程里得以确定和处理的。在事故处理环节,交警的主要职能在于认定事故责任。
至于具体的赔偿限额以及相关事项,则更多地由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与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