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诉讼调解书于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产生法律效力。一旦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则应当制作调解书。该调解书需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以及调解结果。调解书应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之后送达双方当事人。而双方当事人签收的日期即为调解书的生效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