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诸多合同里,因双方疏忽或其他因素,担保期限往往未得到明确约定。常见情形如简易的民间借贷合同,又或是部分商业合作合同,各方可能更侧重于交易的主要条款,从而忽略了担保期限的明确界定。
此外,一些由口头协议转化为书面合同的情况,也极有可能遗漏担保期限的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