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到刑事上诉状时,通常要求必须由主体本人亲自签署。
然而,在遇到诸如被拘禁或缺乏书写能力等特殊状况下,其近亲、代理律师或其他法定代理人有权代为签字,但需向法院解释相关理由以确保上诉的意愿确实且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上诉的提起】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