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偷逃国家税款的处罚方式,由偷逃税款的数额与情节所决定。通常而言,若偷逃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处以罚金;要是偷逃税款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不过,若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之后,行为人补缴了应纳税款,缴纳了滞纳金,且已经接受了行政处罚的,就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