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于离婚情形下,个人债务并不被纳入夫妻共同债务范畴。个人债务一般是指一方于婚前背负的债务,又或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例如一方由于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承担的债务。
然而,若夫妻中的一方能够证实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表意,则应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