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上市公司中,股权转让的合规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需依照公司章程要求,召开全体股东会议;
其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对股权价值进行准确评估并完成验资手续;
再者,由出售股权的股东召集所有股东开会并形成决定;接着,各方协商确定并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最后,按照公司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依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股东持有公司发行的股份享有随时依法转售的权利。
同时,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还特别指出,对于记名股票,股东有权选择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转让之后,公司应当将受让人名册以及其住址等重要信息记录在案,如实编入股东名册。
然而,若在股东大会前二十日或公司决定分红前五日之内,未经得董事会同意,则不能擅自更改股东名册。当然,若涉及到上市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事项,其相关规定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