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有个人不肯按照已经有了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之类的东西去做,那另一个当事人就可以找我们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就是说,比如说你借了别人的钱,结果人家不还了,你就可以去找那个审判的法院或者负责执行的法院提交执行申请,让他们用强制手段帮你把钱追回来,比如查封他的财产、扣押他的东西、卖掉他的东西等等,这样你就能拿回自己的钱了。就算是在外地起诉欠款的事情,如果被告还是不肯还钱的话,你也可以按照上面说的那条法律条款去找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会看具体情况决定要不要接受你的执行申请,然后再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你作为债权人,得提供足够的证据和信息给法院,这样他们才能有效地执行判决或者裁定。如果你觉得执行过程或者结果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你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里的相关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要求他们纠正执行错误或者叫停执行。在这个过程中,你可能得拿出证据和理由来说明你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总的来说,如果你在外地起诉欠款的案子,想要拿回自己的钱,就得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才行;如果遇到了执行问题,你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提出异议或者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