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无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因为当地公安机关的户籍部门会将公民的相关信息纳入电子档案管理。您可以选择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办理该业务。若在户口所在地申办,请前往派出所的户籍服务窗口,并递交《遗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书》的书面材料,同时进行现场指纹采集与面部图像采集等手续。完成上述步骤后,支付相应的证件制作费用,凭借领取凭证即可当场领取新证。而在异地申办时,所申请的居民身份证需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严格审核并签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