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借贷式欺诈”,乃是行为人在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下,选择利用借贷作为手段,从而对公共或私人财物实施的盗窃行为。
至于此类欺诈行为的量刑标准,则需结合具体案情与涉案金额进行综合评定。通常来看,若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的量级,便可被判定为犯罪行为,量刑幅度将视其犯罪级别以及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而定。对于涉及到数额较小的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应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罚金之惩罚;而对于数额较大的案件,量刑范围则会扩大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增设罚金刑罚;但若数额特别庞大,或是伴随着其他重大情节的案件,量刑则可能提升至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也会被课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作为附加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