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乃指国家公务人员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下,非法地收取他人之贿赂,以图为他人谋求利益的严重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清廉性,同时也对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造成了直接威胁与危害。侵占罪的成立要素主要涵盖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犯罪行为人必须具有国家公务人员的职业身份,这是其构成犯罪的前提;
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恶意或者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国家或公共利益带来损害而仍然为之;
再次,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进行犯罪活动;
第四,行为人必须实际收受他人的贿赂;
最后,行为人必须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