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您的配偶患有精神疾病这样的特殊情境下,你有权考虑提出离婚,然而,在此之前,存在着一系列必须要符合的一些条件以及特定的法律流程。
首先,假使你的配偶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前就已经罹患了精神疾病并且直至婚后依旧未能痊愈的话,这种情况下,你有权利向当地的法院申请宣布你们的婚姻为无效。而如果是在婚后才被诊断出患有精神疾病,而且尽管经过了积极的治疗却仍然无法恢复到正常状态,同时你们之间的夫妻感情确实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裂痕,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也同样拥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在整个离婚的过程当中,你需要对你的患病配偶的生活做出妥善的安排与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