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发票遗失而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相应赔偿金,那么作为投保方您完全有权利选择直接向12378发起投诉举报,这条热线正是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的针对保险领域的维权通道。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能够仅仅凭借您丢失了原始发票这一借口就断然拒绝赔偿。
然而,如果保险公司给出的拒赔理由为投保人存在重复索赔行为,在此情况下,则需要由保险公司自行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其主张,而作为投保人的您只需要按照要求重新开具发票即可。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付保险金。投保人对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诉,也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