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涉及的财产纠纷通常有两种解决方式供选择:首先,可以采取自愿和解的方式,只要双方能够就有关财产分配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这种方式无疑是最佳的解决策略;然而在双方未能达成共识且各方坚持己见之时,则需要寻求第二种解决策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即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财产诉求申请书以启动诉讼程序。值得注意的是,一旦离婚诉讼圆满结束,当事人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对法院已经判决并涉及到的财产部分再次发起诉讼的权利,他们仅能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重新启动相关的司法程序。对于离婚诉讼过程中因疏忽、遗漏的财产,或者是由于另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损毁等行为导致财产损失或负债增加的情形,当事人均有权提起诉讼请求重新进行财产分割或者主张对这些债务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