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针对职务犯罪进行案件审查及立案前准备时,首要任务是确认所收集到的材料来源是否合法且具有可信度。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对举报人和控告者的身份及其言词陈述的真实性作深入细致的审查评估,同时也需对应收集到的证据进行严密的审核,确保其关联性与可靠性得到充分保障。接下来,根据已收集到的材料,必须对其中所揭示的犯罪事实进行详尽而准确的分析,这其中涵盖了犯罪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实施手段、情节发展以及最终造成的严重后果等关键信息。
此外,还需关注是否存在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并对初步获取的证据进行深入研究,以判断这些证据是否能够直接或间接地指向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