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公司涉嫌非法融资的案件中,关于员工是否涉及法律责任的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形进行细致分析。若涉案员工对于企业的非法融资本身并无了解和知晓,更没有参与到相关计划的制定、组织以及执行过程中,那么此类员工通常不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人。
然而,倘若员工明明知道公司正在从事非法融资活动,却仍旧积极地参与其中,如协助宣传、招募投资人或者管理资金流动等核心环节,此时,该员工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涉及违法行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