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辞退赔偿的基准常按照被解雇员工在该公司所从事的工作时间以及薪酬福利来衡量确定。对于已完成一年以上的工作时长,将支付一整月的薪资作为赔偿。若在六个月到一年内的时间段内工作,则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而不足六个月的工作时间,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赔偿。这里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员工的平均收入水平。然而,若员工的月工资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立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的经济赔偿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计算,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