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婚前财产在变卖之后再购买的资产是否构成共同财产的问题,这取决于多个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
首先,要对变卖婚前财产所获得的资金流动情况进行充分的证据收集和证明;
其次,新购买的财产必须是完全使用该笔资金购买,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
最后,还需考虑在购买过程中是否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以及新财产是否登记成为夫妻共同共有的情况。总的来说,由此形成的财产仍然可能会被视为属于个人所有,也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