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建筑领域中,所谓的“阴阳合同”通常指的是针对相同的项目工程,却签署了两份具有实质性差异的合同文件,其中一份用于内部管理,另一份则用于公开执行与公示。在这种情况下,“阳合同”的主要作用在于履行备案程序以及符合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要求,而真正体现双方真实意愿的实际内容是隐藏在“阴合同”之中。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阳合同”并不代表双方的真实意图和意思表示,因此其效力往往无法得到确认。同样地,如果“阴合同”所包含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条款,那么该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
然而,若“阴合同”的内容完全合法,并且能够充分证明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那么它有可能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