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在房屋租赁关系中,若租户未能及时支付租金,是否可据此终止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呢?确实可以这样做,因为租户应当严格依照租赁协议中的条款,按期且全款支付租金。如若违反此项规定,即构成违约行为。在此种情况下,房东有权依据租赁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对租户的违约行为进行追责。更为严重的情况是,房东甚至有权利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向租户发出腾退房屋的通知。
二、那么,法律对于租赁合同的生效期限有何具体规定吗?实际上,这取决于签订合同时的具体约定。若无明确规定,则需与房东进行协商解决。若无法定或约定解除事由,承租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